关于《栾城区冶河村棚户区改造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4-07-16  来自: 河北清蓝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6

一、地块概况

栾城区冶河村棚户区改造用地地块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大街与大营路交叉口东南400m处,占地面积为60390.87m2(约合90.58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4.5993551°E37.9452971°N。地块四至为东至冶河村集体地,南至冶河村集体地,西至冶河村集体地,北至大营路

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和荒地根据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关于栾城区冶河村棚户区改造用地地块土地信息的核实意见》2024528日)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污染识别结论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污染因子为pH、锌、镉、砷、铜、镍、铅、铝、锰、苯、乙苯、苯乙烯氨氮、氟化物石油烃等。

三、地块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202471~202474日进行土壤采样工作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位,送检51土壤样品另采集6组平行样品,测试项目: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45、锌、铝、锰氨氮、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类用地的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应的风险评估推导值(居住用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栾城区冶河村棚户区改造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关键词: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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